9月5日,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其控股子公司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药品注册证书》。
本药品用于治疗:
1. 作为当口服疗法不适用时,胃食管反流病的替代疗法。
2. 用于口服疗法不适用的急性胃或十二指肠溃疡出血的低危患者(胃镜下Forrest 分级 IIc-III)。
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已列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 年版)》,分类为乙类;未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该品种目前有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30 家企业在中国获批上市,据悉,2019 年度国内(包括城市和县级公立医院、社区及乡镇卫生院)销售额约为 33.17 亿元。
尖峰药业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向国家药监局提交该药品的注册申请并获得受理。截至目前,尖峰药业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项目的研发投入约为 1491.28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