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最新报道 » 正文

定了!这个医保账户年底前全部取消

发布日期:2020-12-10   来源:医药网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2月10日讯 根据此前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印发的(医保发〔2019〕30号)文件,再有20多天时间,个人(家庭)账户的将全部取消。 

12月10日讯 根据此前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印发的(医保发〔2019〕30号)文件,再有20多天时间,个人(家庭)账户的将全部取消。
 
  那么,这里取消的个人(家庭)账户,指的是哪一个账户?
 
  以后我们去药店买药还能刷医保卡吗?保健品还能刷卡购买吗?
 
  只有新农合的个人(家庭)账户会被取消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整合了原有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
 
  其中,新农合于2003年起开始推行,主要解决大病医疗费用,为提高农村居民参保积极性,扩大制度的覆盖面,在建立大病统筹基金的同时,建立了个人(家庭)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小额门诊费用。
 
  城镇居民医保于2007年起开始推行,开展门诊统筹,不设个人账户。
 
  据悉,在新医改推进过程中,提出普遍开展门诊统筹,各地新农合的个人(家庭)账户随之逐步向门诊统筹过渡。
 
  特别是随着2016年城乡居民医保的整合,制度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大部分地方取消了新农合个人(家庭)账户,但也有个别地方保留了这一做法。
 
  也就是说,到今年底,并不是居民医保个人账户将被取消。只有新农合的个人(家庭)账户会被取消,城镇职工医保不会受到影响。
 
  为何取消
 
  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存在一定局限性,而且随着居民医保筹资标准提高和保障能力增强,实践中其弊端逐步显现。
 
  一是额度很小,保障不足,实际上难以起到门诊保障的作用。
 
  二是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还削弱基金整体保障能力。
 
  三是易诱发滥用。
 
  居民医保门诊保障向门诊统筹过渡和转换,相较于原有的个人(家庭)账户,可以在全体参保人中实现互助共济,提高居民医保基金的共济能力,符合社会保险风险共担的基本原则,有利于为参保人提供更加公平的医保待遇,为解决上述弊端提供了实现途径。
 
  取消账户是否影响医保待遇?
 
  据悉,根据国家医保局回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家庭)账户取消并不会降低居民的医保待遇,而是通过推进门诊统筹进行替代实现的。
 
  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可将门诊小病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均可报销,比例在50%左右。
 
  同时,为减轻参保群众的门诊大病负担,对于一些主要在门诊治疗且费用较高的慢性病、特殊疾病,如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等的门诊医疗费用,也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并参照住院制定相应的管理和支付办法。
 
  个人帐户适用范围扩大,严禁保健品刷卡
 
  8月26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向社会公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拟规定普通门诊费用医保可以报销,报销比例从50%起步。
 
  同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也将有变,医保单位缴费部分不再计入个人账户,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此外,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也扩大了。
 
  之前个人账户的资金是基本医保的一部分,执行基本医保基金的规定。原来只能支付职工本人的医疗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以支付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费用。
 
  同时,过去只能支付定点医疗机构的费用,改革后将扩大到可支付在药店购买药品、医疗耗材、小型医疗器械的费用;同时还将探索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但是,《征求意见稿》除了“规范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外,同时指出:“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
 
  也就是说,定点药店通过医保个人账户刷保健品,已经彻底没戏。
 
  这些困惑你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