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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10月起,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

发布日期:2015-09-16   浏览次数:74
核心提示:中国医药化工网9月16日讯 如果一种药品的进价是10元,医院就按照10元对老百姓销售。今年10月开始,我市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
中国医药化工网9月16日讯 如果一种药品的进价是10元,医院就按照10元对老百姓销售。今年10月开始,我市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记者昨天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包括药品零差率销售在内的一系列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正在我市实施。

据了解,2012年,江宁医院在全市率先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医院不再赚取“加价”。2014年5月起,我市全面启动郊区公立医院改革,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与医疗服务价格综合改革,不仅有效地减轻了群众负担,也对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总结一年多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我市下一阶段将继续扩大改革覆盖范围。“尽快制定出台《南京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确保今年10月开始,在全市市域内所有的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

为了提高基层医务人员招聘效率,我市将创新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使用机制,探索基层医务人员“区管院用”。具体地说,就是区域内新招聘的医学生人事关系集中到具备资质的区级卫生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在区级医院岗位培训后,由区级卫生部门按照竞聘上岗、积分选岗、双向选择等方式,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过去是按岗位招人,有的时候一个岗位有30多人、40多人、50多人来报名,有的岗位就没有人去报名,但是开考比例、面试比例又必须是3人以上。”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说,这长期以来造成有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编制但是招不到人,“区管院用”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也是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我市将建立以公立医院服务数量、质量、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不与业务收入挂钩,评价结果作为财政投入、医保支付、院长绩效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将适度放宽对人才密集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额控制,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

构建分级诊疗制度,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的改革将深入推进。在建邺区滨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记者看到这里有一个远程会诊室,疑难危重症、复杂手术请专家来院诊疗前,或者患者对诊疗有疑问的、要求转上级医院的,都会通过远程会诊平台,先请鼓楼医院、江苏省中医院的专家进行会诊。中心主任顾寒寒介绍:“我们利用信息化手段,让上级医院的专家直接为中心患者看病治病,使居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三级医院专家的诊疗服务。”市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我市将以“自愿结对”为主,结合“政府指令”等方式建立区域医疗联合体,最终实现区域医疗联合体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