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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2日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线访谈实录

发布日期:2015-10-23   浏览次数:45
核心提示:主持人:各位网民朋友,下午好!今天我们请到了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春涛同志坐客崂山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中国医药化工网10月23日讯
主持人:

 各位网民朋友,下午好!今天我们请到了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春涛同志坐客崂山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食品药品安全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焦点大事,关系群众身体建康和生命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在我们本期节目中,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局长将就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欢迎大家踊跃提问。首先我们来欢迎王局长,王局长您好!  [ 2015-10-22 14:00:08] 
 
王春涛: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借此平台与广大网友进行互动交流。 [ 2015-10-22 14:00:08] 
 
主持人:

 请王局长先介绍一下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方面的职能和日常工作。 [ 2015-10-22 14:05:04] 
 
王春涛:

 好的。我们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方面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制剂生产及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包装用材料的监督管理。今年以来,我局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深入整顿治理药械市场秩序。先后组织开展了十余次专项整治行动,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二是扎实推进新版GSP认证。加大了对小微单体药店的帮扶力度,鼓励其并入连锁经营,提升软硬件水平,顺利度过难关,目前认证率已近100%。三是全面开展规范创建。对全区所有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了“规范药房”创建和评定,提升药品使用管理水平。四是着力整肃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市场秩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中药材掺杂掺假和非法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并对可疑品种进行了针对性抽验,今年以来,共抽验中药饮片40余批次。五是督促企业完善药学服务。推行了远程审方和远程药学服务,并对辖区内所有远程审方药店定期巡查,督促企业执行到位,今年以来检查覆盖面达到了100%。六是进一步扩大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工作惠民辐射范围,形成了布局合理、方便快捷、统一规范的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服务网络。 [ 2015-10-22 14:05:04] 
 
网友37953:

 请问如何判别化妆品是否为药妆?药妆是不是就真的不含糖皮质激素等激素? [ 2015-10-22 09:28:08] 
 
王春涛:

 这位网友您好!欢迎您参加此次在线访谈活动。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化妆品的使用目的是清洁、护肤、美容和修饰、消除不良气味等。化妆品不得用于预防和治疗疾病为目的,且不允许在产品标签上标注“药妆”。目前,我国在化妆品行政许可时将化妆品分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和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两大类;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所以化妆品标注为“药妆”是非法的,国家有规定化妆品的生产原料不得添加激素类物质。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参与,如果您还有什么具体意见和问题,欢迎拨打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88997733。 [ 2015-10-22 14:09:36] 
 
网友37962:

 对于电视上随处可见的保健类节目或者药品类广告,打着孝敬老人的旗号绑架子女绑架老人,这类保健药品非但不能为老人带来健康,反而给老人的肝脏等器官带来负担,时间长了是祸而不是福,不知这类情况政府持什么态度? [ 2015-10-22 09:34:47] 
 
王春涛:

 这位网友您好!欢迎您参加此次在线访谈活动。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保健食品,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不能标示对疾病的主治功能,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凡是宣传声称保健食品对疾病有治疗作用的都是虚假宣传。在保健食品的监管中,涉及到食药监、工商行政管理、公安、媒体宣传等部门。作为政府一是加强各部门的协作,建立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二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各部门面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三是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光靠政府和监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一方面,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向群众宣传科学的医药保健知识和保健食品的有关法规,让群众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另一方面,我们还要放手发动群众参与打击违法行为,让违法分子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作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我们可以通过编写手册、印发宣传材料、邀请专家举办讲座把科学知识普及到农村、社区、学校、机关,使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增长知识,自觉抵制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让违法分子失去市场和生存的土壤;还可以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发布打假信息、公示法律法规制度等形成全民参与、人人打假的气候,使制假售假行为暴露在群众监督之下。 [ 2015-10-22 14:13:18] 
 
网友37955:

 超市散装食品由于没有包装说明限制,经常存在问题,一些米粉面条类也存在为了增加口感任性而乱添加东西的情况,已经过期的食品拆掉包装当成散装食品出售情况很是常见,请做好这类食品的监管。 [ 2015-10-22 09:30:44] 
 
王春涛:

 这位网友您好!欢迎您参加此次在线访谈活动。《食品安全法》对销售散装食品的标签做了专门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将依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和抽样检验力度,督促散装食品销售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标识,一经发现“已经过期的食品拆掉包装当成散装食品出售”的行为,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依法予以严肃查处。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对于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只要在其使用范围和使用限量范围内,都是合法的,对人体健康不会造成影响。对于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食药监管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查处。 [ 2015-10-22 14:22:14] 
 
网友37970:

 现在老百姓谈食色变,现在在外吃饭要求的不再是地沟油,只希望能是好点的地沟油,想想就很可悲,希望政府、国家能真正为老百姓着想,好好改善一下咱们国家的食品安全问题。 [ 2015-10-22 09:38:33] 
 
王春涛:

 这位网友您好!欢迎您参加此次在线访谈活动为。为确保食品安全,我局建立健全了执法巡查、监督抽检、检打联动、案件联查、信息通报、行刑衔接等机制,围绕食品安全,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及时立案查办,从严从快打击食品违法犯罪,时刻保持对食品违法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突出食品安全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着力打击查处无证生产经营、非法渠道购销、违禁添加和超限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有效打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为避免“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行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1、严格植物油采购的管理。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采购植物油的过程中严格索证索票,票证必须相符。2、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和抽样检验,发现饭店使用不合格或者来源不明植物油将严肃查处。3、加强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使饭店的工作人员自觉的抵制采购使用不合格食用油。4、加强舆论与社会监督。广大消费者一旦发现涉嫌使用地沟油的餐饮机构,欢迎拨打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监督电话:88997733,及时投诉举报,我们将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 [ 2015-10-22 14:33:23] 
 
网友37986:

 请问如何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 [ 2015-10-22 14:01:53] 
 
王春涛:

 这位网友您好!欢迎您参加此次在线访谈活动。到药店买药,首先您可以在药店里找一下,如果有柜台上标有一个大大的醒目的绿色或红色0TC标志,那么,这个柜台卖的就非处方药。如果柜台上是“处方药”标志,这个柜台卖的就是处方药。如果药店里没有这样的标志,你可以要求药店的店员让你看一下药品的包装和说明书,非处方药的包装上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0TC)。另外,如果你看非处方药的说明书,还会看到一句忠告语:请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处方药的说明书上则写着:请凭医生处方购买和使用。 [ 2015-10-22 14:47:02] 
 
网友37980:

 您好,现在天猫和淘宝等网络上有很多零食售卖,有的还是进口的,我想知道对于这种在网络上流通的食品,我们是如何监管的? [ 2015-10-22 09:42:28] 
 
王春涛:

 这位网友您好!欢迎您参加此次在线访谈活动。《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追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承诺的,应当履行其承诺。《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者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将加大对网络食品交易的检查力度,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2015-10-22 14:54:11] 
 
网友37995:

 关于药妆的问题,感谢王局长的回答,请问一下,在国外有药妆之说吗? [ 2015-10-22 14:14:52] 
 
王春涛:

 网友您好,目前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只是一个俗称,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上没有明确的定义。 [ 2015-10-22 15:06:57] 
 
网友37986:

 请问到药店购买药品的时候应注意什么? [ 2015-10-22 14:03:21] 
 
王春涛:

 这位网友您好!欢迎您参加此次在线访谈活动。到药店买药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一定要到合法的药店买药。合法的药店是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店内都悬挂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如果知道买哪种药,可直接说出药品名称,如果不知道应该买哪种药,请向店内的执业药师说明自己买药的目的:是自己用,还是给孩子或老人买药,治疗什么病。 3.购买处方药时必须凭医生处方才可购买和使用,没有医生处方,药店为了您的用药安全不会随意卖给您处方药。 4.购买非处方药时,应对患者的病情有明确的了解,如曾用过什么药品、用药的效果如何、有无过敏史等。 5.在决定购买某种药品之前,应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看是否对症,如果对说明书内容不明白,可以向店内的执业药师咨询,以免买错药、用错药。 6.买药时,一定要仔细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 有效期等内容,不要买过期药品。 7.买药后一定不要忘记把购药的凭证保管好,如购药小票或发票,万一药品质量有问题,购药凭证是投诉、索赔、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凭据。最后,再次感谢您的参与,如果您还有什么具体意见和问题,欢迎拨打崂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电话:88997733。 [ 2015-10-22 15:09:49] 
 
主持人:

 各位网民朋友,因为节目时间有限,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感谢大家的参与,也非常感谢王局长在百忙中接受采访。对于网民朋友的问题,可以在崂山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中查阅访谈实录。  [ 2015-10-22 15:11:54] 
 
王春涛:

 我们也非常感谢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感谢在线访谈为我们搭建了一个与网友们互动交流的平台。我们能够看到有很多网友是十分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这说明大家都有一个良好的自我保护意识,我们希望广大群众都能够继续坚持,多加了解,安全合理用药用械,也希望网友朋友们能够继续关注我区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向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我们也会继续努力为广大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做好监管工作,在此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再见。 [ 2015-10-22 15:11:54] 
 

 
关键词: 药品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