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医药法监监督便函〔2015〕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计生委中医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医处:
2015年9月,我司对部分机构在报纸上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情况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12条次,有8个省(区、市)部分机构发布了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
现将此次监测结果下发给你们,请对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有关查处情况请于2015年12月30日前报送我司。
联 系 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相 莉 张峘宇
联系电话:010—59957762 59957678
传 真:010—59957676
附件1.2015年部分机构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三批)信息监测一览表.doc 3dfaa49561f6de97657eb8ec433b37b2.doc (34.50 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