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化工网11月9日讯
南京市政府今天公布了《深化综合医改试点市建设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将鼓励发展一批民营医疗机构,并鼓励公立医院医生到民营医院多点执业。
南京重点支持在哪里发展哪些医疗机构?南京市政府明确,积极鼓励在城市新区(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及资源薄弱区(建邺、栖霞、雨花台、原下关)按照我市医疗卫生资源规划设置医疗机构,重点鼓励社会资本在四大保障房片区建设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多个类别医疗机构同时申请设置审批时,优先安排“精神、儿童、妇幼、护理、康复”等发展滞后而人民群众有迫切需求的专科医疗机构。支持企业利用闲置存量房产开设医疗机构,发展健康服务业,对存量房产仅做内部改造、不新建扩建原有用房的,土地用途、规划用途可暂不改变。在医疗产品价格上,这次的文件规定,社会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非营利医疗机构应按照全省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设立服务项目。放开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的药品价格。
高水平私立医院落户南京还将享受政府奖励和补贴。南京市政府这次规定,社会办医疗机构新建或新取得的省级、国家级重点专科,每学科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社会办医院、中医院新建或新取得二级乙等和二级甲等资质的,分别一次性给予400万元和600万元的奖励;新取得三级乙等和三级甲等资质的,分别一次性给予800 万元和1000 万元的奖励。
南京此番鼓励私立医院发展,对于公立医院的医生而言也多了发展空间。南京市政府这次明确,鼓励探索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到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多点执业的多种实现形式。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支持南京市公立医院医务人员到社会办医疗机构定期服务,服务所得按照医务人员、医务人员所属公立医院和所服务的社会办医疗机构之间的协议进行分配。公立医院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已在公立医院连续服务满20年的医务人员,办理执业变更至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应保持原享有的社会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
南京鼓励公立医院医生到民营医院执业
发布日期:2015-11-09 来源:扬子晚报网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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