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最新报道 » 正文

百度撤除2518家医疗机构搜索置顶推广

发布日期:2016-06-2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医药化工网讯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昨日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6年8月1
中国医药化工网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昨日发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规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促进互联网信息搜索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不得牟取不正当利益
 
  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搜索引擎在对网上信息进行整合、方便用户查阅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部分搜索结果含有谣言、淫秽等违法信息;部分搜索结果有失客观公正,违反行业道德和规范,误导和影响公众判断。这些问题破坏了网络生态,扰乱了互联网信息传播秩序,侵害了公众利益,广大网民深恶痛绝,呼吁尽快出台信息搜索服务的有关管理规定。
 
  《规定》明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现搜索结果明显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信息、网站及应用,应当停止提供相关搜索结果,保存有关记录,并及时向国家或者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报告。
 
  《规定》要求,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审核、公共信息实时巡查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不得以链接、摘要、联想词等形式提供含有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提供付费搜索信息服务应当依法查验客户有关资质,明确付费搜索信息页面比例上限,醒目区分自然搜索结果与付费搜索信息,对付费搜索信息逐条加注显著标识;不得通过断开相关链接等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强调,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应当切实承担企业社会责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管理,为网民提供客观、公正、权威的搜索结果。同时,企业要提高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和用户权益保护制度,主动接受公众监督。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欢迎广大网民继续对网上相关违法和不良信息进行监督举报,共同促进网络空间更加清朗。
 
  百度回应:撤除2518家医疗机构搜索置顶推广
 
  今年5月,因为青年魏则西死亡事件,百度一度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随后,网信办联合多部委入驻百度进行调查,要求切实整改,百度于今年5月底宣布初步完成整改。
 
  今天,百度对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出台的《规定》作出回应:百度搜索将切实依照网信办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身管理,同时欢迎广大网民随时监督举报。
 
  百度方面表示,网民通过百度搜索到不良互联网信息,可进入百度用户服务中心http://help.baidu.com进行投诉,百度将及时予以处理。面对当下互联网信息存在的海量冗杂、良莠不齐等问题,百度将致力于与政府机构、广大网民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净化网络环境,坚持为网民提供客观、公正、权威的搜索结果。
 
  目前,百度搜索已落实以下改进措施:新上线页面在推广信息数量、商业推广标识等方面均作出重大调整;严格限制商业推广数量,所有页面均低于30%,即每页不超过4条推广广告;对于商业推广信息,逐条加注显著标识;在搜索结果页面突出展示商业推广风险提示;下线2518家医疗机构撤除疾病搜索置顶推广;加强资质审核标准。
 
  百度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主管部门要求,继续推进后续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智库:搜索服务《规定》有三大亮点
 
  针对今天出台的互联网搜索服务《规定》,艾利艾智库认为,互联网信息搜索工具是网民检索、挖掘互联网信息的基础入口,深度影响网民信息的获取和网络信息的呈现。本次《规定》出台,通过对互联网新技术应用施行规范化治理,旨在进一步提升网络信息传播秩序,塑造健康、有序的网络信息生态环境。
 
  艾利艾智库认为,《规定》有三大亮点:一是明确提出“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的新概念,其关注范围从传统的搜索引擎工具,延展至各类搜集、处理网络信息供用户检索的服务,包含了对该领域未来新技术应用的充分考量。
 
  二是着重强调了对于收费搜索引擎的规范,针对自然搜索结果和付费搜索结果,作出了醒目区分的要求,亦是对之前魏则西事件等舆论关切的有力回应。
 
  三是首次明确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七大义务,为行业未来的规范化发展指明方向。
 
  艾利艾智库建议,互联网搜索服务管理规范的出台填补了该领域法律法规的空白,但行业的规范治理不止于此,还需要依靠监管部门、行业、企业、公众多方配合、协作共治。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可充分开发新技术手段,升级自身信息管理方式,提供更高效、创新的解决方案;另一方面,也需要充分鼓励、调动社会公众的监督力量,群策群力,为网络信息生态的良性共治提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