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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手破解村医难题 宽进严管模式开启!

发布日期:2020-07-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批量引进人才,高标准管理人才,乡村医生职业资格制度迎来大变革,村医宽进严管模式开始了。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
 批量引进人才,高标准管理人才,乡村医生职业资格制度迎来大变革,村医“宽进严管”模式开始了。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改革完善乡村医生职业资格制度,为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就业提供便利。
 
  这一举措,直接缩短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基层医疗岗位的等待时间,降低就业成本,直击乡村医生青黄不接的职业痛点。
 
  同时,会议提出要求,要做好对新入职乡村医生的岗前培训,加强执业监管,落实好补助等激励政策。
 
  如此,就业乡村医生岗的门槛变低,但对乡村医生的管理和监管在逐步加强,“宽进严管”模式已经开启。
 
  乡村医生职业,3大“宽进”举措
 
  1、高校毕业生免试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湖南、广东、贵州等16个省份推动改革完善乡村医生职业资格制度,允许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临床实践的应届毕业生,包括尚在择业期内的未就业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
 
  会议指出,针对农村对充实乡村医生新生力量的巨大需求,加大相关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是补上历史欠账、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等一举数得的举措。
 
  “我国临床医学和兽医等专业人才本来就较为短缺,但由于学业和执业衔接不畅等原因,这部分在学校已经受过临床训练的大学生,毕业后仍要花费大量精力去复习考试,通过之后才能取得执业资格。必须加快破除这方面的不合理就业门槛,千方百计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更大便利。”总理说。
 
  在今年这个特殊时期,疫情的影响让基层医疗的薄弱环节更加凸显。
 
  国家这个举措可谓一举两得,既破除了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障碍,又弥补了乡村医生队伍的缺口,极大地增强了基层防疫和医疗的新生力量。
 
  2、放宽学历年龄要求
 
  近年来,针对乡村医生队伍平均年龄偏大,受教育程度参差不齐等特殊情况,地方上在招聘乡村医生时,逐渐摒弃学历、年纪“一刀切”等硬性要求,变得更加人性化。
 
  如前不久内蒙古卫健委发文,将旗县苏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招聘条件再次放宽到40周岁以下。
 
  另外,招聘苏木乡镇卫生院已聘用工作满5年且能够胜任专业技术岗位或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到45周岁以下,学历最低可以降低到中专(含技工学校)。
 
  山东省招远市也规定,新进乡村医生超过50岁以上年龄较大的可放宽至中专以上学历。
 
  给不同年龄段设定相应的学历要求,这更符合乡村医生队伍的实际情况,以免让一些实践经验丰富的老村医因为学历限制而被拒之门外。
 
  3、医学毕业生“先上岗,再考证”
 
  今年为缓解就业压力,国家对一些岗位要求高校毕业生可“先上岗,再考证”,如教师、兽医、护士等相关岗位。
 
  在医学领域,其实这项政策在近两年已经逐步开始了。为了缩短医学毕业生就业时间,降低就业成本,已经有不少地方实行。
 
  将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招用进村卫生室工作,推行“县聘乡用”或“乡聘村用”制度,上岗后需要规定时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等相关资格。
 
  对于5年注册期内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要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做法能极大缩短医学毕业生就业时间,破除不合理就业门槛,加快补充基层医疗人才力量。
 
  4大“严管”措施,提升村医队伍整体水平
 
  国家“放管服”改革的思路就是删繁就简,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以较为宽松的条件纳入,再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来管理,能进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
 
  1、总理指示,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监管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一方面提出允许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另一方面,总理指出,要做好对新入职乡村医生和兽医的岗前培训,加强执业监管。
 
  这项要求也符合了国家推行的放管服改革,放宽准入条件,但并不意味着降低岗位要求。入职之后将面临严格规范的职业监管,决不允许有滥竽充数的情况发生。
 
  2、建立乡村医生清退制度
 
  相对于以往乡村医生松散管理模式,现如今乡村医生队伍正在向正规化、紧密型发展。大部分地区都开始或已经建立起违规违纪乡村医生辞退制度。
 
  对于长时间紧自动脱离乡村医生岗位、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违规套取各类专项资金的、出现医疗卫生重大事故或存在严重医德医风问题的乡村医生,卫生健康部门会吊销其《乡村医生执业证书》,责令退出村卫生室执业。
 
  3、乡村一体化程度加深
 
  乡村一体化是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一部分,实行多年以来,乡村一体化的程度不断加深。乡村医生的各项待遇保障也更加完善,同时,村卫生室也不再是独立法人单位,逐步成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
 
  村卫生室成为卫生院的分支,这不光只是招牌的改变,更多的是身份、属性的改变。村卫生室将作为分院,各方面要接受卫生院式的管理。
 
  乡村医生也不再是“个体户”,而是与乡镇卫生院签署劳动合同,转变身份,成为“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岗位工作都要服从卫生院的要求和管理。
 
  4、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加快
 
  在多地实行的乡村医生成为“乡聘村用”制度中,并不是所有乡村医生都是“合同工”,对在村卫生室工作年限较长、业务水平高、群众反映好且取得执业助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在岗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会腾出一定的事业编制,给予优先招聘。
 
  这符合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允许各地盘活用好基层卫生机构现有编制资源,乡镇卫生院可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村医”要求,相信这也会加快今后几年村医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的步伐。
 
  乡村医生补助激励政策落实程度加强
 
  如果只是“宽进严管”,也只是在“进得来”方面起作用,想要解决人才“留下来”的问题,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是根本。
 
  总理要求,要做好对新入职乡村医生和兽医的岗前培训,加强执业监管,落实好补助等激励政策。
 
  在今年的基本公卫服务项目工作通知中,也进一步完善了乡村医生公卫补助的拨付方式,要求可采取按比例预拨的方式,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拨付相应补助经费,严禁无故克扣。
 
  于6月1日开始施行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五十六条也规定,国家加强乡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建立县乡村上下贯通的职业发展机制,完善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服务收入多渠道补助机制和养老政策。
 
  通过国家近来对乡村医生待遇的多次强调,加上立法的支持,相信接下来村医的职业发展和待遇水平会得到更大程度上的保障,同时通过“宽进严管”的方式,乡村医生队伍壮大速度加快,整体能力水平得到提升,逐步变成一支拥有新生代、新知识、新气象的专业医疗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