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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银行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康美

发布日期:2021-04-23   来源:新浪医药新闻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4月22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1)粤52破申1号《通知书》,广东揭
 4月22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1)粤52破申1号《通知书》,广东揭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东农商行”)以康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

 

 

公告显示,2019年4月19日,揭东农商行与公司签署编号为农商银高抵借字第 10020199912784448号《最高额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 合同约定揭东农商行向公司发放借款49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19年4月19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止,年利率6.9%,利息支付方式为按月还息,到期还本。

马兴田、许冬瑾与揭东农商行签署了编号为农商银保借字第2019020号的《保证担保合同》,约定由马兴田、许冬瑾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020年4 月16日,公司因资金周转及债务兑付压力较大,与揭东农商行就上述借款展期事宜签订了编号为借展协字2020第001号《展期还款协议书》, 将原《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展期至2021年4月12日。截至目前,公司尚 未偿还揭东农商行借款本金4900万元及利息505730.94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院受理申请人提出的对康美进行重整的申请,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会议审议表决。康美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如果重整计划草案不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康美的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

康美表示,董事会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康美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

康美透露,如果法院正式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将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12月修订)第13.4.14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另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3.3.2条规定,若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而就在4月17日,ST康美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后预计2020年度净亏损约为244.8亿元到299.2亿元,此前预亏148.5亿元到178.2亿元;扣非后净亏损约为240.3亿元到293.7亿元。(详看:康美药业再爆雷!去年巨亏近300亿 濒临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