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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21-04-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国家能源局印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http://china.chemnet.com/ 2021-04-26 11:12:20 中国科学报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
 国家能源局印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http://china.chemnet.com/ 2021-04-26 11:12:20 中国科学报


  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2021年主要预期目标。其中,在能源结构方面,煤炭消费比重下降到56%以下。新增电能替代电量2000亿千瓦时左右,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28%左右。

  根据《指导意见》,为积极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今年将研究促进火电灵活性改造的政策措施和市场机制,加快推动30万千瓦级和部分60万千瓦级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开展全国新一轮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力争长龙山、荒沟等抽水蓄能电站建成投产,推进泰顺、奉新等抽水蓄能电站核准开工建设;稳步有序推进储能项目试验示范。

  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工作思路,《指导意见》要求,持续推进城镇智能电网建设,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广供需互动用电系统,适应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电动汽车等多元化接入需求;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深圳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智能电网建设。(化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