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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个品种即将带量联动,未中选品种1年内仍有机会下次被采购

发布日期:2023-02-27   来源:医药网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带量联动,正如招采挂网的价格联动渐成常态,与国采续约一起,成为采购期届满之后的一种采购方式,但区别在于常规的续约有采购量

带量联动,正如招采挂网的价格联动渐成常态,与国采续约一起,成为采购期届满之后的一种采购方式,但区别在于常规的续约有采购量的保障,但带量联动则采用就低不就高的价格调整方式形成新的价格,但采购量未明确。
 
  近日,河南省医保局下发通知,该省将对48个品种进行带量联动。这些品种都是国家集采品种,从4+7集采到第二批均有。具体品种如下表所示。
 
  河南此次带量联动的采购周期为1年,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原则上延长12个月。
 
  采用双向选择、带量联动的方式,也就是申报企业自主填报拟供应价格,供应价格不得高于全国各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下同),采购主体参照中选价格、产品质量等因素综合考虑,选择价格适宜的中选产品,实行带量联动采购
 
  参与的企业必须是符合原研、参比制剂或者过评的仿制药其中之一。未过评的仿制药没有资格参与。
 
  值得注意的是,采购周期内,如同质量层次未中选企业接受不高于该品种最低中选价的,下一采购年度可作为中选企业参与供应(具体申报方式另行通知)。这意味着未中选的企业在1年采购周期内依然有翻盘的机会,但要等到下一采购年度。这一玩法尚属全国首次。
 
 
  对于采购量,带量联动并未明确,只是规定: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优先使用本次带量联动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协议采购量,采购周期内中选产品使用比例不得低于同通用名同剂型药品的80%。
 
  此外,在采购周期内,如中选产品在其他地区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格或挂网/中标价低于本次带量联动采购中选价格的,中选企业应于30日内向河南省医药采购平台主动就低进行价格联动,未按要求联动价格的,按照价格联动有关规定处理。 在对曾中选、未曾中选品种的申报,同样是要求价格就低不就高。
 
  总体而言,带量联动采购量未明确,能否被医疗机构所选中采购也不明确,明确的只是价格在集采断崖般下降之后,又将迎来螺旋下降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