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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16年对七大煤炭集团不抽贷

发布日期:2016-05-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国医药化工网讯  山西省18日发布的煤炭供给侧改革第二批实施细则中《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细则》指出,2016年对山西省属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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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省18日发布的煤炭供给侧改革第二批实施细则中《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细则》指出,2016年对山西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不发生抽贷行为,对有竞争力、有市场、有效益的优质煤炭企业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力争煤炭行业融资量不低于上年。

  公开信息显示,山西七大煤企一季度末负债总额已超过1.19万亿元,与山西省2015年全省生产总值1.28万亿几乎相当。总体资产负债率达80%。有消息称,这些债务有六成是在银行。

  山西国有煤企债台高筑的现实引起了投资者的警惕,七大煤炭集团之一晋煤集团最近一期发行债券较同评级债券平均溢价300基点以上。

  据悉,2016年4月底,山西省召开“推进煤炭企业融资专题会”,计划为七大煤炭集团提供350亿元增信担保,并可能出具承诺函兜。

  虽然山西省政府增信担保,现实情况是,并没有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从晋煤集团债券发行情况来看,拥有AAA级国内最高发行主体评级的山西七大煤企,债券发行艰难且融资成本激增。

  一位银行从业人员表示,“近两年来,银行收紧对产能过剩企业的贷款,尤其是煤炭和钢铁企业,多家煤企更是遭遇了债券发行主体信用被降级的情况。”

  炼焦煤行业龙头企业山西焦煤集团在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国际炼焦煤资源与市场高峰论坛上曾表示,国内前十大炼焦煤供应商应收账款已经超过600亿元,极大影响煤炭企业的正常运行,希望金融行业不要在融资、贷款等方面对涉煤企业一刀切的停贷、抽贷,在贷款利率、授信额度、企业信用等级方面给予公正待遇。

  此次山西省发布的《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细则》,明确对主动去产能、有一定清偿能力的优质煤炭企业,可在做好贷款质量监测和准确分类的同时,实施调整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措施,优先予以支持,2016年对省属七大煤炭集团不发生抽贷行为。

  业内分析认为,该政策加大了对大型国有煤炭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将进一步缓解部分优质煤企的资金和融资压力,利于其脱危解困渡过难关,促进行业优胜劣汰,最终实现强者更强。

  此外,《细则》还指出,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债转股、并购贷款、定制股权产品等方式,支持煤炭企业重组债务,2016年开展美锦集团“债转股”试点工作。支持煤炭企业推进资产证券化,已上市公司再融资、定向增发,鼓励大型煤炭集团下属子公司“新三板”挂牌融资。鼓励资产管理公司优先处置煤炭行业金融不良资产,提高煤炭企业再融资能力。

 
关键词: 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