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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药品价差超2倍,需降30%或至最低价2倍!

发布日期:2021-02-24   来源:医药网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2月24日讯 2月22日,江西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改革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集中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2月24日讯 2月22日,江西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改革完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集中挂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值得关注的是,江西规定,当同类产品的价格高于最低价格2倍及以上时,须下调30%或下调至最低价格的2倍。这一要求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中并未提及。同时,不接受红线价格调整的药品,其所有规格包装由采购目录调整到备选目录,面临暂停采购。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3月1日。
 
  同类药品价差超2倍需降价
 
  近两年,在省级药品采购层面,除了要落实带量采购外,药品采购模式也迎来全新变革。
 
  江西方案显示,将发挥医保部门的组织作用和医疗机构的积极性,由医疗机构和生产企业按规定开展网上自主议价,并鼓励医疗机构组建采购联盟或跨区域组建专科采购联盟组团采购。
 
  对于业界最为关注的价格要求,江西将参考本省和外省采购价格,采取价格联动,设定“红黄绿”价格指导线,实行“红线拦截、黄线提醒、绿线鼓励”,引导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红线”拦截:以15省的省级集中采购价的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值为红线价格。15省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和湖南。医疗机构议定成交价不得高于红线价格,否则系统锁定,议价结果无法校验通过。
 
   “黄线”提醒:以15省的省级集中采购价的最高价与最低价的平均值、江西省原中标价、江西省近一年网上加权采购价的三个价格的最低值为黄线价格。医疗机构议定成交价高于黄线价格时,系统自动提醒。在挂网采购工作中,黄线价格实行实时动态调整。
 
   “绿线”鼓励:以15省的省级集中采购价的最低价、江西省原中标价、江西省近一年网上最低采购价的三个价格的最低值为绿线价格。鼓励医疗机构在绿线价格以下议价采购。在挂网采购工作中,绿线价格实行实时动态调整。
 
  对比上轮采购方案来看,江西新版方案在规则及要求上均发生了较大改变,并效仿上海、江苏、四川等地对议价设置“三色区域”。更为重磅的是,江西对同类药品间的价格做出严格规定:即同类产品的价格高于最低价格2倍及以上时,须下调30%或下调至最低价格的2倍。对于价格差距较大的药品,相信不论是下调30%,还是降至最低价格的2倍都将对其价格带来不小影响。尤其对于原研药、高价药来说,将带来较大的降价压力。
 
  这些药品面临暂停采购
 
  另一值得关注的是,与目前各地将药品进行几大类的分类采购不同,江西将挂网目录仅分为两类:采购目录和备选目录。采购目录内的药品医用耗材,应为有网上采购需求或落实集中采购政策规定的产品,其网上议价采购功能处于激活可用状态,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按规定即时开展网上议价采购。备选目录内的药品医用耗材则一般为申请在省挂网采购的新上市产品或因无采购需求等原因被暂停采购的产品,其网上议价采购功能处于停用状态,不能即时开展网上议价采购。
 
  对于哪些品种将进入备选目录?具体来看,已挂网的药品医用耗材,从本方案实施前一年内没有采购记录的将进入备选目录。另外,申请在江西省挂网采购的新上市药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通过动态报名,相关产品经公示也会进入备选目录。
 
  同时,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妇儿专科非专利药品、急(抢)救药品、基础输液、易短缺药品、国家谈判药品的仿制药、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和独家生产供应且采购目录内无相同品种给药途径的药品自动进入采购目录;在江西省申请挂网采购的新上市药品,有5个及以上的省级集中采购价格的,自动进入采购目录;有江西省医疗机构(1家及以上三级医疗机构或3家及以上二级医疗机构)提出采购申请的,进入采购目录。
 
  此外,江西还规定,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红线价格不得高于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红线价格,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红线价格不得高于原研药品或参比制剂的红线价格,否则降至原研药品、参比制剂或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红线价格。新增补报名的产品,其价格不得高于同类别其他企业最高挂网红线价格。不接受以上红线价格调整的药品,其所有规格包装由采购目录调整到备选目录。对此,企业需留意规则并调整好价格,以防产品进入备选目录面临暂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