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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个药品要降价(附名单)

发布日期:2021-04-26   来源:医药网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4月26日讯   一大批大品种,要降价  近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关于公示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第三批部分未中选药

4月26日讯 
 
  一大批大品种,要降价
 
  近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关于公示国家组织集中采购第三批部分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情况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此次通知涉及药品信息152条,其中拟暂停交易11条,拟要求价格调整符合要求后恢复挂网药品信息37条。
 
  11药品拟暂定交易,涉9药企
 
  《通知》显示,对拟暂停交易产品(过评三家未过评撤网),未过评价格超过评产品、未价格调整产品,拟暂定交易11条,其中4类药品未过评价格超过评,5类药品过评三家未过评撤网,2类药品过评三家未过评撤网(未过评价格超过评)。
 
  根据2016年3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国办发〔2016〕8号)》明确要求,同品种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生产企业达到3家以上的,在药品集中采购等方面不再选用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
 
  《通知》中,北京中惠、河北天成、贵州圣济堂3家药企的二甲双胍口服常释剂型都因过评三家未过评撤网。
 
  综合来看,此次9家药企的11个药品,被暂停交易。
 
  37个品种,要降价了
 
  《通知》可见,对挂网产品、多包装不符合差比价产品、过评高原研产品进行拟价格调整,拟要求价格调整符合要求后恢复挂网药品信息37条,其中26类药品多包装不符合差比价规则、价格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暂停交易,3类药品过评高原研、多包装不符合差比价规则、价格调整后仍不符合暂停交易,8类药品过评高原研、价格调整后仍不符合暂停交易。
 
  根据山东省发布的《国家组织集中采购未中选药品价格调整方案》:未中选药品中的通过国家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品价格不能超过原研药价格调整后的挂网价格;未通过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其他仿制药品挂网价格不得高于中选产品挂网价格;未中选产品中,同企业同品种(同剂型同规格)不同包装产品,须符合差比价规则。
 
  《通知》中,南京亿华、山东凤凰、天方药业、广东赛康、成都恒瑞、河北天成6家药企的二甲双胍口服常释剂型因多包装不符合差比价规则、价格调整后仍不符合暂停交易调价。
 
  综合来看,此次27家药企的37个药品,要进行调价。
 
  未中选降价是必然
 
  在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常态化推进下,药企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无论是中选还是未中选药品来说,降价都是必然趋势。尤其对于未中选药品来说,降价成为保资质的一种方式。
 
  第三批国家药品集采中,盐酸二甲双胍常释片(0.25g),集中采购前价格为每片0.38元,集中采购价格为0.03元,降价幅度达到92.3%;布洛芬颗粒(0.2g),拟中选价1.04元,平均每袋0.13元,降价幅度达到84.7%。
 
  此前,山东省对“4+7”未中选药品也进行梯度降价。而辽宁、海南、四川等城市均发布过对于未中选药品降价的通知,可以预见,对国家集采未中选药品进行降价或将成为一种趋势。对未中标的药企而言,是在面临“量”和“价”的双重挑战。
 
  根据国家药监局的统计数据,国内有国产药品批文16.5699万个,其中近15万个都是仿制药批文,对于大多数没有实力做一致性评价的药企来说,他们可能迎来的是产品的淘汰出局。而对于国家集采选定的品种来说,这种淘汰效应体现的更为迅速、明显。
 
  目前集采已经开展了四批,第五批也开始报量,前四批集采涉及的相关品种,没有中选的药品,或将面临降价的局面。
 
  附:第三批国采山东部分未中选产品价格调整情况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