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china.chemnet.com/ 2021-06-10 10:19:57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致潍坊市固体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的一封信
各单位负责人:
近年来,全市广大企业家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大环保治理设施投入,积极履行环保法律职责,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该法对固体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严厉惩罚。2021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实施了《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提出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义务,明确要求到2022年底,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是每个涉废单位的义务,希望全市固体废物产生及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积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成为生态文明的倡导者、生态环境保护的促进者、绿色发展的践行者,为建设生态文明潍坊贡献一份力量!
潍坊市生态环境局
(化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