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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出鞘,行刑衔接机制建设高效推进

发布日期:2022-04-28   来源:医药网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近日,按照天津市药监局与市公安局关于推进药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建设工作部署,市区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利剑

近日,按照天津市药监局与市公安局关于推进药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建设工作部署,市区两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中,重点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和协作,开展联合培训,实现了信息互通、联勤联动。
 
  主动对接,推进行刑衔接机制建设
 
  各区市场监管局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积极推进药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建设。
 
  河西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2022年度第一次行刑衔接联席会议,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河西分局分别汇报了行刑衔接工作开展情况,双方就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案件的信息互通、会议研讨、调查取证、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问题进行会商,并集体学习了“两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
 
  津南区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津南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学习“两高”司法解释,围绕案件移送、证据转换、检验鉴定等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进行研究。
 
  静海区市场监管局与公安静海分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查获来源不明药品40种,并协助公安机关对查获的药品进行了认定。
 
  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持续发力,打击非法收售药品违法行为,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起。
 
  市药监局各监管办加强与辖区市场监管局、公安机关的业务联系,织密行刑衔接工作网络,强化全环节、全过程监管。
 
  第一监管办邀请滨海新区公安局提前介入,开展案情分析研判,明确取证方向,共同推进案件查处工作。
 
  第二监管办与公安西青分局召开严打制售假劣药品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和攻坚专项工作座谈会。双方就下一步联合开展严打制售假劣药品犯罪活动进行了沟通交流,明确落实四项工作制度,即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协办制度、信息互通制度、政策研究制度。
 
  第五监管办就检验不合格进口中药材查处问题与公安南开分局进行会商,进一步明确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法律适用和证据要点。
 
   “利剑行动”,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天津市药监局科学研究部署,迅速开展行动,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打击合力,聚焦重点任务,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科学研究部署,迅速开展专项整治。天津市药监局与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的实施方案》,明确对十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六个专门工作组,全力推进落实。
 
  二是市区两级药品监管部门立即响应,迅速行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门工作组分别对专项整治十项重点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以通知形式印发。各执法部门按照专项整治方案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3月25日,天津市药监局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持续在“快”和“严”上下功夫,严查严打,雷厉风行,打出效果,打出声势。二是在“统筹”上下功夫,专门工作组要加强调度,列出问题清单、措施清单、机制建设清单,分出层次,督办到位。三是在“节奏”上下功夫,保持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树立典型,总结经验,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监管效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一是强化行刑衔接机制。天津市公安局、市药监局协力加强行刑衔接,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组织召开全市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犯罪和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联席会议,对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进行专项部署。3月31日,天津市药监局、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召开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例会。双方就当前行刑衔接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并商定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持续保持沟通,加强联勤联动,落实案件移送、线索通报、联合执法、信息发布等方面的行刑衔接机制,共同打击药品安全违法犯罪。
 
  二是强化市场监管内部协同机制。天津市药监局牵头组织召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协同机制建设推动会。各部门结合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和自身职能,提出了市场监管协同机制建设方面的需求和建议,就理清职责边界、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达成一致意见。
 
  三是强化跨部门执法合作机制。保持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加强疫情防控产品安全监管。加强与天津海关缉私局信息互通,紧盯天津口岸突出走私问题,就打击药品走私开展调研座谈。
 
  聚焦重点任务,严惩重处违法违规行为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开展以来,天津市区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加大行政执法办案力度,集中执法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加强“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领域”的整治。
 
  一是持续强化部门联动,坚决打击无证生产经营“黑窝点”。北辰区局、西青区局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收售药品违法行为,防止非法收售药品市场聚集回潮。
 
  二是加强流通使用环节监管,围绕批发企业购销渠道合法性、储运条件合规性开展专项整治,对零售企业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四类药”未严格执行实名制登记,特别是农村地区及城乡接合部经营使用单位、民营医疗机构、私人诊所购销行为进行重点整治。红桥区局联手街道、城管、公安机关,共同取缔一处非法经营药品的违法占道市场。
 
  三是全力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大局,保证疫苗全生命周期安全,实施疫苗生产企业驻厂监管,持续强化疫情防控产品检查,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河北区局对一家连锁门店销售药品未按规定记录行为严厉处罚,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