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热点关注 » 正文

征求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23-04-25   来源:医药网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为完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现就《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完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现就《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药监局官网,进入“征求意见”栏目,或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官网,进入“政策法规-征求意见”栏目,点击“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反馈意见。
 
  二、有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箱发至xuxc@nmpa.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23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