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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千人或被取消执业药师考试

发布日期:2020-10-09   来源:药店经理人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导读:考前查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无效。近日,河南省人事考试网官网发布消息称,根据有关要求,河南省药监局和省辖市市场
 导读:考前查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无效。

近日,河南省人事考试网官网发布消息称,根据有关要求,河南省药监局和省辖市市场局对该省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考生及报考信息异常的16名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异地考生报名网站填报的信息及上传材料进行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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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发现,该省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报考人员,经审核其中1082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信息异常的16名异地考生全部不符合报考条件。

 

根据河南省要求,报考人员如有异议,可在2020年9月30日前联系资格审查部门。联系电话:0371-88906727。

 

考前查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无效。

 

按照《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同时,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人员,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河南省人事考试网官网公开信息,1082名“免二科”的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原因涉及伪造学历、伪造职称证、伪造聘书等,16名异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原因全为伪造工作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无法核实的信息,以及曾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资格审核部门(机构)可要求报考人员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报考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考试报名无效,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考后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参考成绩无效。

 

据了解,在2019年执业药师考试中,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在该工作试点后,由于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情形,数百名报考执业药师的考生成绩被无效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的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继续试行告知承诺制。

 

在这里,需提醒所有执业药师考生,要如实填报信息,诚信参考,切勿委托他人或机构填报本人报考信息、代替本人作出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

 

如果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同时,对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不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考试资格、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考试报名无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报考人员信息将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