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ST辅仁发布“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
公告显示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豫调查字[2019202]号),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0]86 号)。近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辅仁药业)》(〔2020〕79 号)、《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决定书(朱文臣)》(〔2020〕17 号)。
公告指出辅仁药业多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资产重组中提供信息虚假等行为。对此证券会经查实后对辅仁药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并出具了行政处罚书。
同时朱文臣作为辅仁药业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辅仁集团实际控制人, 决策、安排辅仁集团、辅仁控股占用辅仁药业、开药集团资金事宜,不仅明知辅 仁药业存在被辅仁集团、辅仁控股占用资金的情况,也明知标的资产开药集团亦 存在被辅仁集团、辅仁控股占用资金的情形,却仍然签字承诺保证《重组报告书》、 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在违规担保事项中负有主要责任,严重损 害投资者利益,违法情节较为严重。
当事人朱文臣的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依据 2005 年《证券法》第二百三 十三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 115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五条的 规定,我会决定:对朱文臣采取 10 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之日 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原上市公司、非 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 证券业务或者担任其他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 务。
以下为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