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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所有基层医疗机构绩效考核有大变化

发布日期:2020-08-18   来源:医药网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近日,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

近日,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明细,这也意味着,继全国三级、二级公立医院开启绩效考核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将要加入“国考”。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服务提供、综合管理、可持续发展和满意度评价等4个方面42项指标构成。根据《指导意见》内容,重点内容整理如下:
 
  谁是考官?谁是被考对象?
 
  考官:《指导意见》称,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众多,不同地区发展水平差异较大,考核工作由国家层面提出指导意见,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完善,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中医药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考核对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对象为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参照本意见由举办主体对机构开展运行评价。
 
  公共卫生服务内容被重点考核
 
  在服务提供考核--功能定位方面,共考核16项指标,其中有14项为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中医药服务、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结合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签约服务情况)。
 
  由此可见,公共卫生服务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比重,或将越来越重。
 
  此外,基本药物使用情况、抗菌药物处方比例、静脉注射剂使用比例、院内感染管理,也都将被考核。
 
  静脉注射、抗菌药的使用一直都是被监测重点,因为疫情原因,院内感染管理也将会被重点监控,各基层医疗机构应尤其注意。
 
  医疗服务收入占比、收支结余被纳入考核
 
  随着医改的深化,国家要求突出医务人员的服务价值,以及要学习“三明医改”,合理分配医疗机构结余,提高医务人员工资积极性。这几点要求,在《指导意见》中均可明显的感受到。
 
  同时,《指导意见》中还有一项指标值得注意:一体化。
 
 
  医疗机构镇村“一体化管理”,是进一步整合医疗机构卫生资源,有效解决卫生发展不协调的结构性矛盾的迫切需求,也是国家大力号召的一项措施。
 
  实现一体化,无论是对乡村医疗的发展,还是对乡村医生的未来发展,都会带来好处。《指导意见》中将此项列为考核指标,也对进一步深化医改有绝对的意义。
 
  中医类别医师、全科医师数量被纳入考核
 
  在可持续发展指标中,中医类别医师与全科医师数量被纳入考核。一直以来,全科医师与中医师都是“稀缺人才”,国家也制定过一系列政策来缓解这两类医师的缺口。此次被纳入考核,也意味着将倒退医疗机构吸引人才。
 
  医务人员满意度被重视
 
  除了考核患者的满意度,《指导意见》中也注重了医务人员满意度考核,医务人员满意度问卷维度包括工作环境、机构管理、工资待遇、培训机会、职称晋升、发展前景等。
 
  这次国家卫健委《指导意见》下发,也意味着基层医疗机构将被更严格监管,医改也将走向另一个高度。